检察官在线丨男子冒充网红主播 套路商家骗取“保证金”
亲爱的听众朋友们
大家好
一周一期的FM939检察官在线
如约和大家见面了
今天由慈溪市人民检察院的向冬华
和大家分享一则案例
案情简介
男子冒充百万粉丝网红主播,谎称给商家带货,骗取保证金。近日,经慈溪市检察院对陈某诈骗案提起公诉,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。
李先生经营一家小家电公司,苦于销量不高,某短视频平台上主播直播带货模式吸引了他的注意。2022年2月6日,其通过朋友介绍结识了陈某,陈某自称系某网红主播的选品人员,能帮忙带货并且想找长期供货商家。李先生有些不放心,便上短视频平台查看,这名主播有300多万粉丝,直播间观看人数也很多,李先生很是心动,与陈某聊了一些带货细节,并将产品寄至陈某提供的地址检测。
三天后,“主播本人”与李先生公司网签了直播带货合作协议,允诺给李先生带货5000-10000单,但需要先缴纳5万元保证金,李先生之前也遇到过缴纳保证金的情况,便没有怀疑,转账给对方5万元。当晚,李先生满心欢喜地在主播带货直播间观看了两个小时,却没看到自己的产品,遂联系陈某。陈某却说已经卖出2000单,匆忙挂断了电话。后来李先生一直没有接到发货通知,而陈某也仿佛人间蒸发,李先生便联系主播团队工作人员,得知根本没这回事,自己竟被骗了,立即报警。
原来陈某跟网红主播毫无关系,只是一名初出茅庐的小主播,仅有几百个粉丝,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帮李先生卖货的情况下,冒充网红主播的选品人员骗取信任,又冒充网红主播与其签订合同,骗取保证金5万元,用于信用卡还款及日常个人消费,且直至案发,从没帮助李先生带过货。案发后,陈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,并赔偿李先生全部损失。
检察官说法
本案中,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式,骗取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,已构成诈骗罪。
警示分析
主播带货作为当下热门营销渠道,成为不少生产厂家的首选,但部分厂家缺乏甄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,不法分子看到其中“商机”,冒充知名主播名义签订假合同骗取保证金、押金等。提醒广大商家在选择网红主播直播带货时一定要谨慎,务必多方核实对方身份,谨防上当受骗。
(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)
《检察官在线》栏目介绍
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宁波、法治宁波建设,做到用典型案例宣传检察职能、讲好检察故事,经市检察院与FM939宁波交通广播协商,共同开设一档《检察官在线》栏目,于每周三中午12:30播出,通过对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件释法说理,实现办好案件、选好案例、用足案例的目标定位,扩大宁波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。
承办人、展播人:慈溪市人民检察院 向冬华
来源:慈溪市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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